12月28日,經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審批,漯河市廣播電視臺旗下的漯河市廣播電視臺微信、漯河交通廣播微信、 漯河綜合廣播微信、漯河融媒微信獲得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》
全市僅有漯河市廣播電視臺和漯河日報社獲得許可證。
河南省委網信辦主任、省互聯網信息辦主任郭巖松
2017年9月,按照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)和國家網信辦有關要求,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組織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。
這個證有多難拿?
依照《規(guī)定》要求,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需要符合“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、內容審核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;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制度;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措施;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場所、設施和資金”等諸多嚴格條件。
有證之后有啥不一樣?
《規(guī)定》明確要求:“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。前款所稱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,包括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(fā)布服務、轉載服務、傳播平臺服務。”
此前互聯網新聞管理規(guī)定并未將互聯網應用程序等等納入監(jiān)管范圍,在《規(guī)定》發(fā)布前網絡媒體只要不做采編,從事新聞信息的傳播和轉載是合法合規(guī)的。而在過去網絡媒體“面向流量運營”的大氛圍下,出現不少問題,比如標題黨就多次被網信辦點名。
最近幾年移動互聯網和自媒體平臺的極速發(fā)展,各種非法采編、創(chuàng)作、發(fā)布和轉載新聞資訊的情況更是屢禁不絕,進而引來了更嚴監(jiān)管,網信辦的文件也顯示,“由于個別組織和個人在通過新媒體方式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時,存在肆意篡改、嫁接、虛構新聞信息等情況。針對這些新問題,對規(guī)定予以修訂。”
責任編輯:黃曉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