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區(qū)路口新增啟用的94處電子警察
重點抓拍三種 交通違法行為
自2017年1月1日起,我市城區(qū)新安裝的電子警察正式啟用,對機動車不按照導向車道同行等非現(xiàn)場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、處罰。
1月12日,記者就市民關心的部分路口交通標志標線模糊不清,是否進行扣分、罰款等問題,采訪了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。該負責人說:“市民反映的情況的確存在,目前,我市新增啟用的94處電子警察,有一半的路口抓拍圖片上傳時不符合公安部要求。對此,交警部門將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暫時對以下三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: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罰款200元,記6分;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方向駛?cè)雽蜍嚨赖?,罰款50元,記2分;機動車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外和路口外的罰款50元,記2分。”
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說,為保證電子警察拍攝交通違法行為的準確率,電子警察拍攝的照片上傳時嚴格按照公安部相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過初步篩選,上傳前專門有人工審核、把關,機動車的顏色、車牌號、是否套牌等,準確無誤后才上傳至公安交通綜合應用平臺;如果在交通信號燈出現(xiàn)故障顯示不正常,標志標線不清晰,遇嚴重霧霾不能識別交通信號燈,道路積雪結(jié)冰,等惡劣天氣,看不清路面上的交通標志標線的,不會對機動車的非現(xiàn)場違法行為進行處罰。市民如果對被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有異議,可攜帶當事人駕駛證、行車證,到黃河路與邙山路交叉口兒路南的市交通違法處理中心申請復議。(王麓棣)
責任編輯:黃曉婭